歌曲版权收益

一首企业歌曲,在创作完成之后,需要进行一些发行工作

由InTO音乐制作出品的歌,我们通常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去进行全球流媒体平台的上架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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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的歌曲有MV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国内KTV的上架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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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版权意识的普及,大家都知道歌曲是拥有版权价值的。商业用途使用别人的歌曲,都是需要支付相应的版权成本的。那现在,我拥有了一首属于我自己的歌,是不是也可以得到属于我的版权收入呢?

试想,我们的歌曲在这些平台上架后,就会有人点播收听和下载,这些的使用也是我的歌曲所带来的价值,那我是不是应该可以分到一定的版权费用呢。

按照音乐制作者角度来看有这样一套逻辑,我的歌曲上架首先是丰富了曲库,其次每一次单次的播放和下载都是用户行为都给流媒体平台带来了收入,我理应得到分成。

但其实是版权分成的门槛很高,再加上国内音乐付费消费者人群的比例和意愿均未成熟。在歌曲的播放量和下载量等对应收益不足时,歌曲给流媒体平台所带来的收入有时都不足以分担流媒体所支付的运营、带宽等等资源成本。

 

举个我自己的例子吧,InTO音乐旗下有一位独立音乐人,一年的流媒体版权分成收入在50万左右,而与之对应的是流媒体平台数据是2亿播放量+百万次下载量。我们换算下来,其实单次的播放和下载收入都是非常非常有限的。

 

现在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大致接近目标是每千次播放一美金。但国内市场环境和消费者习惯均与国外有许多不一样,我们更希望得到的结果是音乐行业的良性发展,而不是仅仅某一方过多的得利,而影响了音乐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但纵观整个音乐行业市场。无论是独立音乐还是音乐行业的头部艺人,主要的收入来源肯定不是歌曲版权收入,而是演出和商业代言。歌曲版权收入所占的整体IP收入比例,是非常非常有限的,甚至无法覆盖歌曲的企制宣等等相关成本。

 

所以,对于企业歌曲定制来说,我们更需要去看重的是歌曲推广以后对品牌传播和产品售卖所带来的收益,而不是版权收入本身。

 

另外,我们可以给每一首歌曲都申请歌词和曲调单独的著作权,就像商标所有权一样,归属在公司无形资产之下

对于InTO之前创作过的企业定制歌曲来看,有三首歌是版权表现上的佼佼者。

·          《非常巴适》是我们曾经为某餐饮品牌新品上市的整体宣发活动所做的配套歌曲。到目前依旧有很多的自媒体咨询到InTO音乐,想要做歌曲授权使用的合作。将这首歌作为他们自有视频或文章的音乐使用。我们都做了0元合同的授权使用,也是希望歌曲本身能够有相对更多的使用,从而对品牌方形成可能更多的收益和价值。

 

·    《留在南京》在网易云有3000+的评论,年播放量在100万左右。同时也成为了这首歌曲的演唱者的粉丝所非常喜爱的歌曲。当时是为某著名地产公司南京一处偏远楼盘所做的宣传推广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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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那个北》,也是为另外一地产公司在南京北边的楼盘所做推广歌曲。虽然放在流媒体的大背景下看,并没有特别显眼的表现。但在甲方所处的地产行业,也是有非常良好的口碑和价值。起码,是一个被圈内人所认可的品牌传播事件和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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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木头,音兔文化创始人

 

『感谢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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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时间

2019/11/12 15:22:09